若是首次办理备案,请先凭申请人及收货人营业执照到“进口旧机电备案管理系统自助终端”录入企业信息,然后凭申请人及收货人营业执照到受理窗口开通录入功能,最后到“进口旧机电备案管理系统自助终端”录入申请; 若是再次办理备案,则可直接录入申请; 适用范围 : 使用地在广东省(深圳、珠海除外)的进口旧机电产品。 名词解释: 旧机电产品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: 1、已经使用,仍具备基本功能和一定使用价值的机电产品; 2、未经使用但存放时间过长,超过质量保证期的机电产品; 3、未经使用但存放时间过长,部件产生明显有形损耗的机电产品; 4、新旧部件混装的机电产品; 5、大型二手成套设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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